巴西商貿政策


巴西外貿主管部門和貿易法規體系

貿易主管部門 巴西外貿委員會是巴西對外貿易政策的最高決策機構,發展、工業和外貿部是對外貿易政策的執行部門。巴西發展、工業和外貿部主要負責:工業、貿易和服務發展政策,知識產權和技術轉讓,工業質量、計量及標準化,外貿政策,監管及執行外貿規劃和措施,參與國際貿易談判,實行貿易保護機制,提出支持微小企業及手工制造企業的政策,進行貿易登記備案。

巴西貿易管理規定

1.貿易管理的相關規定【進口管理制度】2003年12月1日,巴西公布《部級法令合編》,將有關進出口管理的部頒法令進行了匯總。之后,巴西對其進行了數次修訂。 (1)進口許可證 巴西大部分進口商品都必須辦理進口許可證,分為“自動進口許可證”和“非自動進口許可證”兩種。

巴西的進出口管理和原產地證

一、進口管理 1、“巴西外貿網”( 簡稱 SISCOMEX) 1997年1月1日,巴西政府開始運用“巴西外貿網”對進口業務進行統一的電腦管理。巴西發展工商部外貿秘書處、巴西財政部稅務總局、巴西中央銀行等外貿管理部門通過“巴西外貿網”對進口業務實施從審批進口許可到繳納關稅的一體化分步管理。

巴西對外貿易的法規和政策

貿易主管部門 巴西外貿委員會是巴西對外貿易政策的最高決策機構,發展、工業和外貿部是對外貿易政策的執行部門。巴西發展、工業和外貿部主要負責:工業、貿易和服務發展政策,知識產權和技術轉讓,工業質量、

在巴西注冊公司及聘用當地員工的規定

聘用當地員工的規定 一、聘用外籍人員的手續 根據巴西勞工法,在巴西設的外國子公司均可聘用外籍雇員。但巴西本國勞工在人數和工資收入上分別不得低于企業全部勞工人數和工資總額的三分之二。外籍勞工必須有特殊技術專長,有高等學歷者,必須有兩年以上的專業工作經驗,有中等學歷者,必須有三年以上的專業工作經驗。

西方國家對巴西投資環境的利弊分析

據美國圣保羅商會以及西班牙、意大利等國經濟專家對幾百家巴西外資企業,就在巴西投資環境利弊問卷調查,并進行研究后認為:有 利 條 件 1、巴西地域廣闊,資源豐富,經濟規模和市場規模居拉美第一,且有巨大的發展潛力;2、能源豐富,年發電能力為7500萬千瓦,其中水力發電占92%,風力發電潛力巨大,

巴西政府鼓勵外國投資的政策

為促進本國工業的現代化,開發國土自然資源,解決國內的就業問題,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巴西政府積極鼓勵外國企業到巴西進行投資。其措施主要有以下幾條:一、給予外國投資者國民待遇。二、進一步開放市場。在原有的基礎上,1995年巴西政府通過修憲,

巴西政府對外資購買土地的規定

一、依據巴西1971年10月公布的第5709號法和1974年11月26日公布的實施細則(第74956號法),在巴西的外國居民(指在巴西有居住權的外國人)、被批準在巴西營業的外國法人和外資占大股的合資企業均可在巴西獲得土地不動產,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巴西對中國企業開展投資合作的保護政策

1.中國與巴西簽署雙邊投資保護協定 1994年4月中國與巴西政府簽署了《關于鼓勵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工作文本,但是該協定和巴西政府對外簽署的其他雙邊投資保護協定一樣,尚未經過巴西議會批準。

巴西對外資以實物投入的規定

一、進口通關:以投資形式進入巴西的進口商品受非自動進口許可證(LI)的管理,進口商(外資或合資企業)需事先向巴西發展工商部外貿局(DECEX)提出進口申請。外貿局對申請進行審核,然后經巴西央行會簽后,發放進口許可證。申請和批準均通過“巴西外貿網”(SISCOMEX)進行。報關手續與一般受非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進口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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