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主管部门 巴西外贸委员会是巴西对外贸易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发展、工业和外贸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执行部门。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主要负责:工业、贸易和服务发展政策,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工业质量、计量及标准化,外贸政策,监管及执行外贸规划和措施,参与国际贸易谈判,实行贸易保护机制,提出支持微小企业及手工制造企业的政策,进行贸易登记备案。
1.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进口管理制度】2003年12月1日,巴西公布《部级法令合编》,将有关进出口管理的部颁法令进行了汇总。之后,巴西对其进行了数次修订。 (1)进口许可证 巴西大部分进口商品都必须办理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两种。
一、进口管理 1、“巴西外贸网”( 简称 SISCOMEX) 1997年1月1日,巴西政府开始运用“巴西外贸网”对进口业务进行统一的电脑管理。巴西发展工商部外贸秘书处、巴西财政部税务总局、巴西中央银行等外贸管理部门通过“巴西外贸网”对进口业务实施从审批进口许可到缴纳关税的一体化分步管理。
贸易主管部门 巴西外贸委员会是巴西对外贸易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发展、工业和外贸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执行部门。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主要负责:工业、贸易和服务发展政策,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工业质量、
聘用当地员工的规定 一、聘用外籍人员的手续 根据巴西劳工法,在巴西设的外国子公司均可聘用外籍雇员。但巴西本国劳工在人数和工资收入上分别不得低于企业全部劳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二。外籍劳工必须有特殊技术专长,有高等学历者,必须有两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验,有中等学历者,必须有三年以上的专业工作经验。
据美国圣保罗商会以及西班牙、意大利等国经济专家对几百家巴西外资企业,就在巴西投资环境利弊问卷调查,并进行研究后认为:有 利 条 件
1、巴西地域广阔,资源丰富,经济规模和市场规模居拉美第一,且有巨大的发展潜力;2、能源丰富,年发电能力为7500万千瓦,其中水力发电占92%,风力发电潜力巨大,
为促进本国工业的现代化,开发国土自然资源,解决国内的就业问题,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巴西政府积极鼓励外国企业到巴西进行投资。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条:一、给予外国投资者国民待遇。二、进一步开放市场。在原有的基础上,1995年巴西政府通过修宪,
一、依据巴西1971年10月公布的第5709号法和1974年11月26日公布的实施细则(第74956号法),在巴西的外国居民(指在巴西有居住权的外国人)、被批准在巴西营业的外国法人和外资占大股的合资企业均可在巴西获得土地不动产,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中国与巴西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1994年4月中国与巴西政府签署了《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工作文本,但是该协定和巴西政府对外签署的其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一样,尚未经过巴西议会批准。
一、进口通关:以投资形式进入巴西的进口商品受非自动进口许可证(LI)的管理,进口商(外资或合资企业)需事先向巴西发展工商部外贸局(DECEX)提出进口申请。外贸局对申请进行审核,然后经巴西央行会签后,发放进口许可证。申请和批准均通过“巴西外贸网”(SISCOMEX)进行。报关手续与一般受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进口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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