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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前總統盧拉二審被判有罪 刑期增加至12年1個月

發佈日期:2018 年 01 月 25 日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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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 當地時間24號,巴西聯邦地區法院對前總統盧拉貪腐和洗錢案進行二審判決。最終盧拉被判有罪,刑期增加至十二年零一個月。


經過八個多小時的審理過程,最終負責案件的三位法官一致判決盧拉有罪,且將刑期由一審判決的九年零六個月增加至十二年零一個月。由于三位法官的裁定相同,盧拉將不能繼續在聯邦地區法院上訴。但可以向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繼續上訴。


去年7月,因貪腐和洗錢罪盧拉被判處九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盧拉不服判決而上訴。巴西檢方也同時上訴,認為判決過輕,要求增加盧拉的刑期。最終地區法院二審維持了一審有罪的判決,并將刑期延長至十二年零一個月。


雖然二審判決已定,但法官表示,地區法院在案件所有的法律程序結束之前,不會批捕盧拉。目前,盧拉已定在幾天后前往埃塞俄比亞進行訪問。


由于這場審判結果決定了巴西2018年總統大選的選情走向,因此審判吸引了巴西全國的密切關注。


根據巴西“清白檔案”法,盧拉因二審被判有罪,已在理論上失去了在2018年參加巴西總統大選的資格。但最終是否能注冊成為總統候選人,還需要巴西最高選舉法院進行判決。去年,盧拉宣布將參加2018年總統大選。根據巴西一月最新民調,即便是在盧拉已經一審被判有罪,并受到其他多項貪腐指控的情況下,盧拉依然在所有潛在總統候選人當中獲得了最高的支持率。


盧拉及支持者一直指責審判缺乏證據,且具有政治目的,是為了阻止盧拉參加總統大選。在二審當天,上萬名盧拉支持者在法院前聚集,聲援盧拉。盧拉本人也在二審前一天的演講中表示,自己將一直堅持抗爭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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